为伊憔悴911
鹰潭:7人因失信实名亮相曝光!
【来源:贵溪报】
因下列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现通过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法院将及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也欢迎通过举报电话:0701-2097110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
来源: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