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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推动全社会树立尊法意识、养成学法习惯、坚守守法底线、提升用法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鹰潭市委依法治市办等五个部门单位决定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一、征集范围本次法治文化作品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单位或个人均可投稿。二、主办方中共鹰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鹰潭市法学会、鹰潭市司法局、鹰潭市教育局、鹰潭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三、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逾期不予接收。应征作品需为“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实施以来的原创作品。四、征集内容
 (一)作品题材相关内容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2.围绕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播法治正能量。4.宣传宪法,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展现全民尊宪学宪守宪的实践案例。5.宣传民法典中与民生密切相关、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以提高公民法治实践参与度。6.结合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7.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围绕国家安全、禁毒禁赌、反诈防骗、消防安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主题,展现近年来各单位各行业深入推动依法治理的工作实践等。8.其他与法治建设有关的场景和故事。鼓励结合鹰潭实际,突出鹰潭元素,体现鹰潭特色,注重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专业性相统一,内容健康、富有创意、积极向上。(二)作品类型及格式1.征文类:微诗歌、微普法情景剧剧本。诗歌不超300字,情景剧剧本800字左右。2.书法类:书体不限,尺寸不大于18097CM,需在作品原件背面备注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硬笔作品不小于A4纸,不少于两页;篆刻等作品规格不限,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3.绘画类:画种不限、材料不限,国画、油画、水彩(粉)画、漫画、手抄报等作品,尺寸不小于A4纸幅面(21cm*29.7cm ),画质清晰。需在作品原件背面备注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漫画类可以电子图片提交,单件作品不小于5M。图片作品不得加logo、水印。4.海报类:重点围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防骗反诈、禁毒等设计制作主题宣传海报,A3规格。5.摄影类: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允许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不得改变影像原貌,禁止电脑合成。6.手工艺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剪纸、年画、铜雕、木雕、竹编等具有鹰潭特色的手工艺品以及非遗传统作品等。五、征集方式1.书法、绘画、手工艺品类以原件提交。征文类、海报类、摄影类及漫画以网上提交或寄送U盘方式提交。2.实物及U盘寄送地址:鹰潭市司法局(鹰潭市经济大厦9楼C949室),报送邮箱:yingtanpufa@163.com。联系电话:0701—6690511,联系人:黎育芳。六、活动安排1.组织评审。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委进行综合评判,确定入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作品汇编集。2.宣传报道。入选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市级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后期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择优进行公益展播。七、注意事项1.所有类型作品的参与者需通过下载附件(见附件),填报《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表》,所有应征作品原件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如确需退还,请在填写征集表时予以备注。2.参与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符合题材、内容、格式等要求,参与者(单位或个人)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有关纠纷,主办方取消其参加资格,引发的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作品提交报送后,即视为同意主办方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及改版;有权对应征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制作文创产品等;有权以公益为目的使用或者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等;有权就本次应征作品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全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4.本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方。凡提交作品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活动所有规定。附件:《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表》 《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表》 举报
 
 